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启动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1〕304号)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
申请备案的主体为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作为主干网络、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作为重要网点已纳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故不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请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
二、推荐部门
教育部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局均为推荐部门。为避免重复通知、重复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经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中科院、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沟通,结合各机构特点,对推荐部门规定如下:
高校:教育部和工信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和工信部推荐,省属高校等其他高校由省局推荐。
科研院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等所属的科研院所由科技部等推荐,其他科研院所由省局推荐。
公共图书馆:文旅系统管理的各级公共图书馆由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产业园区公共图书馆等其他类型的公共图书馆由省局推荐。
科技情报机构:中科院等所属的科技情报机构由中科院等推荐,其他科技情报机构由省局推荐。
行业组织:全国性行业组织不通过推荐部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其他行业组织由省局推荐。
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由省局推荐。
市场化服务机构等:由省局推荐。
注: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称、实际人员情况和实际位置向所在地省局提交备案材料,不得以总部名义申请。
三、省局推荐单位备案资料提交
请属于省局推荐范畴的单位将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附件1)纸质件2份,相关工作制度、印证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纸质件各1份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备案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件打包后以“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申请+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核实推荐
省知识产权局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实,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联系人:洪悦;联系电话:0851-85863993、85860342;电子邮箱:zhangluechu@163.com;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1108室。
附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