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辖区内或行业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组织申报,于2020年3月30日前分三批集中申报,重点支持集中申报项目。各县(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二、请西秀区、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申报和项目监督管理并重”的要求开展工作,于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并督促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每月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在“项目调度”模块填报项目进展情况,达到验收条件的尽快申请验收。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安顺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联系人:张莎;联系电话:33325052,1810853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