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州)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渔业现代化水平,构建渔业发展新格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1﹞13)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总体稳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思路,为渔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设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与省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全省23个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全省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四大行动”等建设相结合。通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渔业信息化、水产品加工流通等建设,促进渔业生产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生产技术和效益明显提高,水产品市场供给显著增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我省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三、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重点围绕推进养殖方式转型升级、池塘养殖标准化建设、水产品加工流通提升等方面开展建设。

(一)推进养殖方式转型升级项目

1.支持发展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包括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及其他新型陆基设施化养殖)、高位池养殖和异位池养殖等。主要包括:生产基地建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完善水质调控、物联网智能监控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2.优先支持打造一县一品产业集群县(区)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内容包括新型陆基设施化养殖、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基础设施设备、智慧渔业平台等的建设。

(二)推进池塘养殖生产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

支持池塘养殖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池塘挖沟起垄、池塘护坡、进排水沟渠及管道改造、泵房泵站、养殖设施设备及电力、水质监控系统、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基础设施设备等。

(三)水产品加工流通提升项目

支持完善加工产品仓储保鲜、配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设备,扩大加工规模和提高加工质量,提升水产品加工率、流通率和副产品利用率

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200—5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得超过项目总造价的50%,并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贴,即项目建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兑现中央补助资金;已获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项目支出中涉及的装备,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重复支持。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26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省内各类水产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方式县级组织自愿申报,市(州)审查推荐,省级组织专家遴选。

原则上每个市(州)可推荐1-3个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辖区内水产生产经营主体情况,组织申报单位编制申报书,报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推荐申报意见;市(州)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各县推荐的申报项目,审查后出具推荐申报意见,并行文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社会发布立项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州)级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立项通知。

建设单位条

建设单位应当有合法合规的相关手续用地(或水域)无争议,无不良记录水产养殖或加工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内部管理规范,具有较强自主创新及辐射带动能力。从事苗种生产的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自育自用除外)

七、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1、市(州)推荐项目申报文件。2、项目申报意见表。3、项目申报书。4、项目绩效表。5、项目投资概算表。6、其它材料。

       八、组织实施

入选的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申报单位在立项通知下达后20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报省农业农村厅;要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困难和成效,确保完成项目任务。在每季度末20日前,项目实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形成项目任务目标完成和资金支出阶段性情况报告,由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分别报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和省渔业局。

省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养殖方式转型升级项目”中的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高位池养殖和异位池养殖等建设项目以及“推进池塘养殖生产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和“水产品加工流通提升项目”,承担项目日常工作;

省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养殖方式转型升级项目”中的“一县一品”产业集群县(区)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承担项目日常工作。

 九、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2021622日,请各市(州)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组织,按时申报。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省农业农村厅(电子文档及申报文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审查,通知相关申报项目县进行现场汇报。

联系方式:

省水产站 冯浪,电话:0851-85842145邮箱:gzsscjstgz@163.com

省渔业局 杨衡,电话:0851-85280243邮箱:cflegz@163.com

        

件:2021**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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